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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公告: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「105年至108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」

人事室公告: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「105年至108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」

一、本案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之「友善家庭-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」,業錄選推介國泰人壽提送之「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」及「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」2方案。

二、旨揭2方案相關內容如下:

  (一)辦理期間:自105年2月22日0時起,至108年2月21日24時止,期間3年。

  (二)適用對象:中央及地方各機關、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及其配偶、父母(含配偶之父母)。

  (三)年齡限制及繳費年期:

      1、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:15歲至80歲,繳費年期為1年(不保證續保)。

      2、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:繳費年期共分為10、15、20年期,其中10年期最高投保年齡為80歲、15年期為75歲、20年期為70歲。

  (四)保險費:

      1、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:

        (1)A計畫(僅限員工本人):年繳新臺幣(以下同)3,000元。

        (2)B計畫(員工及眷屬):員工年繳1,500元、配偶年繳2,600元、父母年繳25,000元。

        (3)特別承保規範:B計畫須公教員工本人有投保該項保險方案者,其配偶及父母(含配偶之父母)才能投保。

      2、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:視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、性別、投保金額、繳費年期等因素,而有不同費率設計。

  (五)保險期間:

      1、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:1年期。

      2、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:至99歲。

  (六)保險給付內容:

      1、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:

        (1)A計畫(僅限員工本人):長照復健保險金(12萬,限1次)、長期照顧保險金 (每月2萬,限192次)。

        (2)B計畫(員工及眷屬):長照復健保險金(6萬,限1次)、長期照顧保險金 (每月1萬,限192次)。

      2、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:長照復健保險金(1次給付6倍保額)、長期照顧保險金 (每月給付1倍保額,最多192次)、豁免保險費(長照狀態或1~6級殘)。

三、旨揭2方案相關資訊,登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福利e化平台(http://eserver.dgpa.gov.tw)及國泰人壽服務網站專區(https://www.cathaylife.com.tw/life/web/ext/pages/product/insurance/insuranceProduct/publicEmployee/index.html),如需進一步瞭解方案相關內容,請電洽國泰人壽,洽詢電話0800-03659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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