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修本校「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」人事章則公告實施
一、為應業務需要,研修本校「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」(原名稱為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規程),業經103.10.15.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修正全文12條,並奉 校長核准公告實施。
二、前開相關人事章則得於本校人事室網站「人事室相關法規」點閱;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逕洽人事室瞭解。
人事室敬上103.12.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