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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章則「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」修正公告1111130

人事章則「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」修正公告
因應業務需要,修正本校「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」於111年10月25日第2屆第11次勞資會議通過,桃園市政府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桃園市政府府勞條字第1110312313號函核備在案。上述法規修正情形,請至人事室網頁相關法規項下查詢。

人事室敬上111/11/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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