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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公告:全民健保費率自105年1月1日起由4.91%調整為4.69%

一、105年1月1日起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收繳措施調整如下:

(一)一般保險費:

      1.費率調整為4.69%。

      2.第1類第1目至第3目被保險人所屬之投保單位或政府(即公民營事業機構的健保投保單位)負擔所屬員工眷屬的健保費人數(即平均眷口數)調降為0.61人。

(二)補充保險費

      1.費率調整為1.91%。

      2.利息、股利、租金、執行業務收入4項補充保險費扣繳門檻調整為2萬元。

二、單位及個人負擔勞健保費用對照表如附件,請自行下載利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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